濮县教〔2015〕3号
濮阳县教育局
关于2015年学校放寒假的通知
乡(镇)中心校、县直各学校:
春节将至,为使广大师生过一个愉快祥和的春节,现将今年放寒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寒假时间安排
义务教育阶段学校:自2015年2月9日(农历十二月二十一日)始,至3月8日(农历正月十八日)止。
普通高中:自2015年2月13日(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)始,至3月8日(农历正月十八日)止。
中小学开学时间均为2015年3月9日(农历正月十九日)。
二、注意事项
(一)放假前,乡(镇)中心校、县直各学校要根据学年度的工作目标,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考核和总结。
(二)各学校要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,实行校长带班制度,采取必要措施,防患于未然,确保学校各方面的安全。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,严防交通事故、火灾、天然气、煤气中毒等事故的发生。对在假期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学校,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(三)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省、市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有关规定和市教育局印发的《濮阳市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六条禁令》,布置学生假期作业要适量,不准占用假期时间办补习班,切实做到减轻学生假期负担,让学生过一个轻松、愉快的春节。对违背有关规定精神,加重学生负担的违纪事件,一经核实,将对有关负责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予以通报。
(四)各学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,为学生安排一些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,教育学生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,树立远大理想和科学的世界观,组织学生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活动。
(五)各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,利用假期制订下学期的工作计划,积极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准备工作。
其他学校和幼儿园的放假时间可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。
2015年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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